中国决定成立北京金融法院
/2021-01-23/
原标题:中国决定设立北京金融法院中新社北京1月22日电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2日表决通过决定,设立北京金融法院,自2021年1月23日起施行。根据... ...
原标题:中国决定成立北京金融法院
中博贝游戏 新社北京1月22日电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2日投票决定设立北京金融法院,自2021年1月23日起施行。
根据决定,最高人民法院根据金融案件的种类和数量,决定北京市金融法院审判庭的设置。北京金融法院对下列案件有特别管辖权:
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金融民商事案件;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金融监督机构为被告管辖的第一审金融行政案件;以北京市金融基础设施机构为被告或第三人的与履行职责有关的一审金融民商事案件和金融行政案件;北京市基层人民法院一审金融民商事案件的上诉、抗诉、再审案件和金融行政案件的判决、裁定;依法应当由他们执行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其管辖的其他金融案件。
对北京市第一审金融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
决定称,北京市金融法院向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北京市金融法院的审判工作受最高人民法院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北京金融法院依法接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
北京金融法院院长由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提请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北京金融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院长、副院长、审判员由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根据该决定,成立北京金融法院是为了实施国家金融战略,维护金融安全,完善金融审判制度,加强金融司法保护,营造良好的金融法律环境。(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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